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营业网点金融服务和疫情防控管理的通知
驻溪各银行机构,各县( 区 )金融局、高新区管委会:
按照市防疫指挥部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管理,防止银行机构营业网点出现人员聚集,安全便捷地满足市民基本金融需求,现就有关防控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四件套”
银行营业网点要严格落实防疫“四件套”,即扫码、测温、戴口罩、限时有效核酸检测(根据市防疫指挥部要求动态调整时间),切实保障客户服务安全有序开展。网点入口处应张贴摆放疫情防控温馨提示,各网点安排专人对进入网点的客户进行“四件套”查验工作。对未按疫情防控要求进入公共场所且不听劝阻的人员,营业网点可向社区民警寻求帮助。
二 、错峰办理业务
银行营业网点要合理预判客户流量,对于业务办理高峰期,营业网点要提前做好客户流量疏导,分时段设定客户流量管理,安排专人组织客户有序办理业务,维持现场秩序。特别是养老金发放高峰日,主要代发银行机构的营业网点要做好统筹安排,在全面满足市民支取需求的同时 ,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
三 、创新金融服务方式
银行营业网点要积极推广线上业务,强化手机APP和自助设备办理,优化丰富“非接触式服务”渠道,减少人员近距离接触。网点引导台应摆放业务办理引导告示,帮助客户快速了解业务办理渠道。对 于不习惯使用线上业务的客户,可提供定期存款自动到期续存、增加发送确 认短信等便民服务。
四、各区 、县( 市)金融局做好现场检查指导工作
各区、县(市)金融局要做好辖区内银行机构疫情防控和有序平稳复工复业工作,要到银行营业网点开展现场检查、指导工作 。对 于养老金发放等时间节点,各区、县(市)金融局要指导银行营业网点提前做好部署,合理分流,提供便民措施,保障客户及工作人员健康 安全。
五 、银行机构 要落实好营业网点防疫主体责任
各银行机构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疫情防控机制,制定疫情防控预案,做到“五到位”,即防控组织到位、防疫物资到位、应急预案到位、内部管理到位、宣传教育到位,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和复工复业工作。对于因防疫工作履职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银行机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