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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营业网点金融服务和疫情防控管理的通知

来源:本溪市金融发展局 发布时间:2022-05-23 09:53:22 浏览次数: 【字体:

驻溪各银行机构,各县( 区 )金融局、高新区管委会:

按照市防疫指挥部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管理,防止银行机构营业网点出现人员聚集,安全便捷地满足市民基本金融需求,现就有关防控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四件套”

银行营业网点要严格落实防疫“四件套”,即扫码、测温、戴口罩、限时有效核酸检测(根据市防疫指挥部要求动态调整时间),切实保障客户服务安全有序开展。网点入口处应张贴摆放疫情防控温馨提示,各网点安排专人对进入网点的客户进行“四件套”查验工作。对未按疫情防控要求进入公共场所且不听劝阻的人员,营业网点可向社区民警寻求帮助。

、错峰办理业务

银行营业网点要合理预判客户流量,对于业务办理高峰期,营业网点要提前做好客户流量疏导,分时段设定客户流量管理,安排专人组织客户有序办理业务,维持现场秩序。特别是养老金发放高峰日,主要代发银行机构的营业网点要做好统筹安排,在全面满足市民支取需求的同时 ,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

三 、创新金融服务方式

银行营业网点要积极推广线上业化手机APP自助设备办理化丰富“非接触式服务”渠道,减少人员近接触。网点引导台应摆放业务办理引导告示助客户快速了解业务办理渠道。对 于不习惯使用线上业务的客户,可提供定期存款自动期续存增加送确短信等便民服务。

四、各区 、县市)金融局做好现场检查指导工作

各区、县(市)金融局要做好辖区内银行机构疫情防控和有序平稳复工复业工作到银行营业点开场检、指导工。对 于养老金发放等时间节点区、县(市金融局指导银营业点提前做好部署合理分流供便民措施障客户及工作人员健康 安全。

五 、银行机构 要落实好营业网点防疫主体责任

各银行机构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疫情防控机制,制定疫情防控预案,做到“五到位”,即防控组织到位、防疫物资到位、应急预案到位、内部管理到位、宣传教育到位,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和复工复业工作。对于因防疫工作履职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银行机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