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检察院集中开展案件公开听证会
2月25日,明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某某危险驾驶等多起案件召开拟作相对不起诉的公开听证会。本次听证会由明山区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金鑫主持,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人民监督员共三人担任听证员。
会上,由明山区院工作人员对参会的听证员宣读会场纪律,同时宣读了听证员在本次听证会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此后由案件承办人对案件案情及所认定的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充分阐述。而后听证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细致的提问发言,最终经参会人员合议形成一致意见后同意了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处理意见。
会后,与会人民监督员表示:作为一名人民监督员,通过参加检察机关的听证会,能够深刻了解检察机关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下的办案流程,更深刻感受到人民检察院的司法公正与公开,体现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期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理念。
明山区院通过召开案件公开听证会,以透明公开的方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与舆论监督,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了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以此更好地将案件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相结合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