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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院在全省率先全域推行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来源:市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2-01-29 10:01:25 浏览次数: 【字体:

  1220日,本溪市平山区检察院对一起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听取意见过程开展同步录音录像。自此,本溪检察在全省率先全域推行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

  为进一步提高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并下发了《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本溪检察机关迅速行动,12月20日,平山区院率先完成了一件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后,市院立即组织召开“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观摩研讨会”,组织全地区刑检干警结合案例认真学习工作规定。观摩会上,干警们集中观看了平山区院案件办理全过程,承办人赵娜介绍了工作经验。各县区院相关负责同志针对观摩同步录音录像及学习情况,围绕同步录音录像对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提高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促进实现司法公平正义方面的重要作用、扎实深入推进工作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及解决举措等方面展开了交流讨论。市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于洋对本溪地区进一步贯彻落实、细化完善相关工作规定提出了明确意见和要求。会后,根据本溪地区实际,制定下发了《本溪市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实施办法(试行)》。

  12月28日,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会同技术部门,对一起重大职务犯罪案件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全过程进行了同步录音录像,在听取意见的过程中,检察人员对在讯问阶段已充分告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情况予以核实,并重点针对认罪认罚及无正当理由反悔的法律后果进行了详细的释明,犯罪嫌疑人表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充分认可并自愿认罪认罚。在犯罪嫌疑人充分知悉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检察人员逐一对每个罪名量刑建议情况进行了说明,犯罪嫌疑人在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后,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另外,为确保听取意见的公平性和自愿性,人民检察院在听取意见前,就听取意见时间、地点提前告知辩护人,为辩护人会见犯罪嫌疑人、查阅案卷材料预留了充分的时间。

  下一步,本溪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入落实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让“镜头下”办案成为常态,为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的正式实施不断积累工作经验,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更高质量、更好效果适用,不断提高控辩协商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